dot-p.gif (301 bytes)侯金堆先生文教基金會成立於民國64年,乃當時侯政廷先生及侯貞雄先生為紀念東和鋼鐵之創辦人-侯金堆先生而設立,以延續侯金堆先生生前樂善好施、熱心公益、獎掖後進之精神。設立以來,致力於獎勵品學兼優之在學青少年,尤其是對清寒好學青少年之獎學金頒贈,受益者,數以千計。惟董事會諸位董事深感社會大環境的變遷,現今社會普遍裕,因貧困而失學之情況已是罕見,也意識到過去數十年來,對我國產業經濟發展曾提供重大貢獻,卻鮮為人所提起的一個族群,即從事基礎科學及基礎科技教育、研究和推廣的人士,較少為人鼓勵;另一方面也強烈意識到基礎科學和基礎科技的生根、深化和提升,實乃我國未來技術自主、產業升級、邁向國家現代化的根本所在,乃決定將獎勵對象提升,獎勵獻身基礎科學及技術之教育、研究和推廣工作而有傑出成就和卓著貢獻的人士,選定基礎科學、材料科學、金屬冶煉及環境保護四大領域。此四大領域,均關係我國技術升級和經濟發展至鉅,就基礎科學而言,近年來由於社會環境的變遷,年輕一輩已對基礎科學的研究,普遍地不感興趣,而將興趣轉向應用科學及法商等科系,造成我國基礎科學研究的嚴重危機。基礎科學是科技的根,近來政府有思及此,除了盡力培植基礎科學研究的客觀環境外,也設置了若干鼓勵獻身基礎科學研究的獎金,已略見成效,但民間企業的參與,則還一直停留在青少年獎學金頒贈的階段。

dot-p.gif (301 bytes)事實上,基礎科學的研究工作,寂寞漫長,清苦單調,其研究成果又大多屬於人類所共有,是具獻身精神和人類大愛的工作,最是值得鼓勵與讚揚。就材料科學而言,材料科技的重要性,已廣為人知,尤其近年來,我國關鍵材料及零組件嚴重倚賴日本,從而引發我國的經濟命脈受制於外人的疑慮恐懼,更凸顯出材料科學對技術升級和經濟發展的關鍵性與重要性。因此對材料應用技術必須強調之外,也必須厚植材料科學的研究基礎,此一領域的獎勵,代表東和鋼鐵企業對厚植我國產業基礎之重要性與急迫性的體會及回應。就金屬冶煉而言,最近幾年,鋼鐵業雖較不景氣,但持續有重大投資。不過令人憂慮的是,國內金屬冶煉的研究日趨式微,而一般學生就讀冶煉科系的意願,也大為減低,在可預見的將來,鋼鐵生產必將面臨研發配合不足和人力供需失調的困境。東和鋼鐵企業為一鋼鐵業者,更是承受直接之巨大壓力,鼓勵從事工業之母-鋼鐵和金屬冶煉的研究工作,自屬當務之急。最後一項的環境保護,則是我國追求現代化和邁進已開發國家的關鍵步驟,東和鋼鐵企業為一重工業者,其獎勵獻身環境保護的工作,凸顯了東和鋼鐵企業兼顧企業發展和配合社會追求高品質生活環境的決心。此四獎項的頒贈始於1991年,期能實質獎勵在此四大領域中有傑出成就及卓著貢獻的人士,進而激勵學術風氣,厚植科學技術的根基。由於基礎科學的領域廣泛,自1992年起劃分成數理類及生物類兩項;近十年來,東和鋼鐵在鋼結構領域,除H型鋼、鋼板方面迭創產銷佳績外,台灣整體鋼結構技術也攀升世界巔峰,101大樓的興建,更獲得極高的肯定。此外,基金會亦呼應鋼結構為綠建築的重要指標,亟需積極鼓勵,遂於2006年增設綠建築領域,獎勵對鋼結構綠建築的設計、推廣與應用有重大貢獻者。

dot-p.gif (301 bytes)東和鋼鐵企業之創建,始自民國35年,由侯金堆先生在嘉義創辦「東和行」,從事五金鐵材買賣及舊船解體工程。51年改組為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54年遷高雄市,事業經營擴及鋼鐵、建築、金融及運輸業等。64年侯金堆先生辭世,由侯政廷先生接任董事長,侯貞雄先生任總經理,繼續東和鋼鐵之穩健踏實經營,逐漸成為國內有數之鋼鐵企業,同時東和企業之積極參與鋼鐵專業社團之活動,推動經濟外交,回饋鄉里社稷,夙為國內極具良好社會形象之企業。民國79年侯政廷先生辭世,侯貞雄先生繼任董事長,繼續東和企業之策劃經營,積極推動現代化設備,強化企業之體質,建立「律己、愛智、樂觀」之東和企業精神。目前東和鋼鐵企業由台北總公司、高雄廠、桃園廠和台中聯絡處構成企業實體外,於苗栗興建國內第一座輥軋一體成型的H型鋼鐵廠也建廠完成,開始生產,標誌著我國結構鋼的一個新的里程碑,並致力於多角化經營,除拓展鋼鐵本業之外,更朝金融投資,光電科技與微波通訊元件等行業進軍,期能以鋼鐵專業為軸心,配合其多角化經營和關係企業聯合運作,立足台灣,放眼世界,積極迎向國際舞台。

dot-p.gif (301 bytes)東和鋼鐵企業創立至今,歷經侯金堆、侯政廷與侯貞雄先生,數十年來慘澹經營,穩健成長,與台灣的經濟發展一起成長,可謂是台灣經濟奇蹟的見證人之一。現在台灣正全力推動國建計畫及建立亞太營運中心,以期在二十一世紀邁入已開發國家之林,【侯金堆傑出榮譽獎】的設立,除適切地反應在台灣的社會發展,已循社會發展的歷史軌跡,即在「基層建築」的經濟建設日趨堅實之後,文化、藝術和學術發展等「上層建築」也逐漸開花結果外,更彰顯了東和鋼鐵企業鼓勵沉潛奉獻和造福人類的學術精神以及與這塊土地共同成長的強烈承諾,也與東和鋼鐵企業所揭櫫的「律己、愛智、樂觀」的企業精神相呼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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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侯金堆先生文教基金會捐助章程

dot-p.gif (301 bytes)第 一 條
本基金會依照民法暨教育部文教財團法人監督準則組織 之,定名為 『財團法人侯金堆先生文教基金會』( 以下簡稱本會) 。


dot-p.gif (301 bytes)第 二 條
本會秉侯金堆先生遺囑, 為提倡學術研究、獎勵後進、促進社會進步,以對學術研究傑出的社會人士及品學兼優的在學青年之獎助,及對教育、文化、學術研究等公益活動之贊助,配合國家建設為宗旨。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下列業務:

(一)

對嘉義縣六腳鄉國中教學設施之補助。

(二)

對致力於基礎科學、材料科學、金屬冶煉、環境保護、綠建築及其他董事會通過之領域有傑出研究成果或貢獻者,予以獎助。

(三)

對正致力於基礎科學、材料科學、金屬冶煉、環境保護、綠建築及其他董事會通過領域之研究,其研究計畫足堪獎助者,予以獎助。

(四)

對學品兼優之在學青年獎勵或學術研究等之獎助。

(五)

其他合於本條前述宗旨之事項。

 

dot-p.gif (301 bytes)第 三 條
本會設立基金共新台幣壹仟萬元整, 由侯貞雄等捐助。
俟本會依法完成財團法人登記後,得繼續接受捐助。


dot-p.gif (301 bytes)第 四 條
本會會址設於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九號六樓。


dot-p.gif (301 bytes)第 五 條
本會設董事會管理之,董事會職權如下:

(一)

基金會之籌集、管理及運用。

(二)

業務計畫之制定及推行。

(三)

內部組織之制定及管理。

(四)

獎助案件的處理與有關辦法之訂定。

(五)

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之審定。

(六)

董事之改選(聘)。

(七)

其他重要事項之處理。

dot-p.gif (301 bytes)第 六 條
本會董事會由董事九人組成,第一屆董事由捐助人選聘之,第二屆以後董事由前一屆董事會選聘之。董事均為無給職。


dot-p.gif (301 bytes)第 七 條
本會董事會任期每屆三年,連選得連任,董事在任期中因故出缺董事會得另行選聘適當人員補足原任期,每屆董事任期屆滿前三個月,董事會應召集會議,選聘下屆董事。新舊任董事應並按期辦理交接。


dot-p.gif (301 bytes)第 八 條
本會董事互選一人為董事長,綜理會務,對外代表本會。董事長得因業務需要,徵詢董事會同意,由現任董事中聘請一人為常務董事,處理經常性業務。


dot-p.gif (301 bytes)第 九 條
本會董事會每年至少開會二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並任主席,須有過半數董事出席始得開會。對於議案之表決,以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經主管機關准許後行之。但左列重要事項之決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以現任董事總額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一)章程變更之擬議,如有民法第六十二、六十三條情形並應經過法院為必要處分。
(二)不動產處分之擬議。
(三)解散之擬議。 召集董事會之前十日,應將開會通知連同議案送達各董事,並依規定報請主管機關派員列席指導。會後並將董事會議記錄呈報主管機關核備。

dot-p.gif (301 bytes)第 十 條
本會以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卅一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一月底以前,董事會應審定左列事項,函報主管機關核備。
( 一 )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 二 )本年度業務計畫及經費收支預算。
( 三 )財產清冊(含年度捐助人名冊及有關憑據影本)。

dot-p.gif (301 bytes)第十一條
本會辦理年度業務計畫以外之工作,須符合本章程第二條之規定,須事先函報主管機關核備。
dot-p.gif (301 bytes)第十二條
本會辦理各項業務所需經費,以支用基金孳息及法人成立後所得捐助為原則,非經董事會之決議,主管機關之許可,不處分原有基金、不動產,及法人成立後列入基金之捐助。
dot-p.gif (301 bytes)第十三條
本會由於業務需要或其他因素,變更董事、財產及其他重要事項,均須經董事會通過,函報主管機關許可,並向法院辦理變更記。
dot-p.gif (301 bytes)第十四條
本會係永久性質,如因故解散時,經依法解散之剩餘財產,不得歸屬於任何個人或私人團體,應歸屬於本會所在地之地方自治機關,或政府指定之機關團體。
dot-p.gif (301 bytes)第十五條
本章程訂於民國六十四年六月一日,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六十九年 九月十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七年三月九日,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七年五月十六日,
第四次修 訂於民國七十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第五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第六次修訂於民國八十 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第七次修訂於民國九十 五年十月三十日。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dot-p.gif (301 bytes)第十六條
本章程經本會董事會及主管機關同意後施行。